张翠珠,北京教科院终身学习与可持续发展教育研究所 北京市学习型城市研究中心副主任
张翠珠
(北京教科院终身学习与可持续发展教育研究所 北京市学习型城市研究中心)
摘 要:学习型城市起源于欧洲,当前在中国等亚洲国家发展迅速。不同地区有不同的建设路径和发展模式,本文在总结北京学习型城市建设实践的基础上,归纳了北京学习型城市建设的“亭屋模式”、“五环节模式”和“社会共治”模式。通过模式构建,突出了北京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整体性、前瞻性、创新性的特征。
关键词:北京 学习型城市 模式
党的十六、十七、十八大报告将“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自本世纪初以来,北京市委、市政府把创建学习型城市作为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全面提高市民素质、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措施纳入城市发展战略。十几年来,北京创建学习型城市工作开展得扎扎实实,卓有成效,并于2015年荣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学习型城市奖章。十三五时期,首都城市发展面临新的转型和挑战,学习型城市建设需要深化发展。如何在总结经验基础上,探索北京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有效模式,在认清自身特点的同时博采众长、深化发展成为重要且迫切的课题。本文试图归纳、分析北京学习型城市建设的综合、实施以及治理模式。通过模式构建,突出北京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基本特征。
(一)模式的概念和内涵
“模式”一词来源于拉丁文modus,意思是与手有关的定型化的操作样式。它最初只是指对操作过程的经验性的概括,以后这一词语上升到更抽象的意义,一般通用为“方式”。模式是前人积累经验的抽象和升华;是从不断重复出现的事件中发现和抽象出的规律,是解决问题经验的方法的总结。只要是一再重复出现的事物,就可能存在某种模式。模式来源于实践,又高于实践,是理论与实践的中介。人们通过对实践的总结,归纳出实践的关键要素和规律,既有利于既有经验的提升,更可以指导和改进新的实践。在学术领域,模式是指“以抽象的纲要形式来描述、解释或规范复杂的现象或活动”。[1]对照模式的概念,本文即是在梳理、总结学习型城市建设经验基础上,对北京建设学习型城市的实施路径和特征进行归纳,提炼要素、寻找规律,构建学习型城市建设模式。即提炼北京学习型城市建设的要素,阐释这些要素所形成的结构和运行特点,从若干方面对北京学习型城市建设活动做出描述和解释。
(二)模式总结和构建方法
查有梁先生曾经总结过模式构建的方法:
原型——模式(模型)——原型﹡(A)
理论——模式(模型)——实践﹡(B)
一种是对已有实践过程进行经验性概括(原型),发现和抽象出规律,总结或构建模式(模型),对已有实践进行改进和创新(原型﹡),亦可为他人提供可效仿的框架和路径。(见图A)另一种是基于某种理论构建模式,以这种模式应用实践、指导实践、推广经验。(见图B)模式通常可以用抽象化的“简单形式”来表达。所谓的“简单形式”可能是一个图形、公式或架构,也可能是文字模式、实体模式或绘图模式。本文试图根据模式总结和构建方法,对北京市学习型城市建设实践和经验用架构和图形来描述或解释。
2001—2002年,北京市先后启动了“发展企业教育,创建学习型企业先建单位”、“发展社区教育,创建学习型区县先进区县”评估工作,正式迈出了创建学习型城市的实践步伐。十几年来,从制定政策到推动实施,从自上而下宣传理念、营造氛围到基层社区和组织自觉行动、不断创新,北京市学习型城市建设开展得扎实持久,成效显著,形成了丰富的经验和鲜明的特色。本文仅根据后面模式构建的需要,对北京的实践简要总结如下:
(一)明确建设思路,重视顶层设计
与一些地区或城市,把创建学习型城市作为教育改革范畴不同,北京市在不断的学习和实践探索中,不断凝聚学习型城市建设是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共识,将学习型城市建设与城市发展战略、工作重心紧密结合,纳入城市发展战略和规划中。2007年3月北京市委市政府颁布了《关于大力推进首都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决定》,明确了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基本思路和总体框架:加快建立首都终身教育体系和终身学习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各类学习型组织的创建活动;加强领导,完善建设学习型城市的保障机制。2011、2016年陆续颁布的《北京市中长期教育发展和改革规划纲要(2010—2020年)》、《北京市学习型城市建设行动计划(2016—2020年)》,通过制定规划、战略和建设工程不断深化这一建设理念和总体设计思路。为落实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战略和规划,北京市教委、北京市建设学习型城市办公室先后印发了开展学习型区县、街道、乡镇、学校评估,深化社区教育发展、推进首都市民学习品牌建设等几十项工作文件,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先后制定了近百项工作实施文件。
(二)建立统筹协调的管理体制,完善基本制度
为有效推动学习型城市建设,北京市建立了跨部门、跨行业的领导体制,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29个委办局和部门组成的建设学习型城市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在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中的职责分工。目前,北京形成了市、区县、街乡建设学习型城市三级领导体制和管理网络,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推动、教育主导、社会参与的学习型城市创建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了工作推进、经费投入、队伍建设等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基本制度。市及各区县每年投入专项经费,用于各种教育、学习设施的建设以及奖励在建设学习型城市工作中的突出单位。2013年全市仅社区教育财政经费投入总额就达到12051.3万元[2]。培育了咨询、组织管理、教育教学、理论研究、志愿服务、信息宣传等多支队伍,形成推动工作的骨干力量。
(三)加强终身教育与终身学习服务体系建设
在总体框架中,终身教育与终身学习服务体系是北京学习型城市建设的两大支柱之一,加强体系建设是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核心内容。
1.以终身教育思想为指导,推动学校教育改革发展。比如加大以课程改革为核心深化基础教育改革。进行职业教育分级制实验、中高职衔接和职普融通、贯通培养办学试验等。
2.大力发展成人继续教育,为各类群体提供学习服务。积极开展“首都职工素质教育工程”。广泛开展的创建学习型企业活动,积极发展农民继续教育。重视为流动人口、残障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及老年人等群体提供学习服务。重视发展老年教育,共有市级老年大学2所,区县级老年大学16所;全市街道及社区老年学校3100所,每年参加学习人数达30万人次。
3.完善终身学习制度,建立学分银行,探索学习成果的积累与转换。筹备建立市级学分银行。西城区积极探索市民学习成果认证制度,发放了几万张终身学习卡,促进和激发职工和市民自主学习、参与学习型城市建设的积极性。
4.依托城市乡村社区建立社会化学习服务体系。全市建立了以社区学院或区级成人教育中心为龙头的三级社区教育基地。在所有街道和乡镇成立了社区教育中心或成人学校、在80%以上居委会和行政村建立了市民学校。每年参加各类培训的市民总人次达850万人次以上。引导全市的文化馆、科技馆、图书馆、博物馆等机构面向社会开放及教育资源及设施,在全已市建立2000多个市民学习服务基地。
5.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打造数字化学习平台。充分利用各种网络和远程教育资源,建立了北京市学习型城市网站并建立了具有在线线下学习、学分记录与积累功能的“京学网”,提供了数百门课程、5000余学时的学习资源。年点击率超过150万人次。
(四)创建学习型组织 促进管理变革
创建学习型组织是学习型城市建设的第二个支柱,也是北京学习型城市建设的起步点和突破点。在推动各级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过程中,以评促建、以评促发展是非常有效的方法和途径,成为北京经验的最有特色的内容。
1.建立以评促建、以点带面的工作方式和激励机制。市学习办定期开展不同类型学习型组织评估,对创建先进地区和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激发了各城区、部门、行业、创建学习型组织的积极性,促进了学习型组织建设的普遍开展。目前北京已评选出市级创建学习型组织先进单位150个,各区评选出创建学习型组织先进单位1200余个。
2.重视标准制定,规范创建实践,2001年至今,北京市先后研究、制定、修订了创建学习型城区、学习型街道和乡镇、学习型社区(新村)以及学习型企业、机关、学校等系列评估指标体系,为各类组织创建提供了指导。
3.结合实际和需求,分类创建。一类为区域性学习型组织,如学习型城区、学习型街道和乡镇、学习型社区和村庄;另一类为单位性学习型性组织,如学习型企业、机关、学校等。不同类别组织要与组织发展目标紧密结合开展创建。如,学习型区县建设要与区域经济建设、民主管理、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以及环境建设紧密结合,促进区域全面发展。推进学习型社区建设,要与社区治理和社区文化相结合,增强人们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学习型企业、机关、学校等创建重点在于改进领导方式,推进组织变革;挖掘人的潜能,重塑组织文化,不断提升组织的创造力和竞争力。
4.形成推动学习型组织建设的完整流程。即宣传发动—组织培训—专家指导—正式评估—工作改进—激励表彰,这也是北京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的工作模式。
模式来源于实践,又高于实践;是理论与实践的中介,因此,不同的理论与丰富的实践可以生成很多种模式。学习型城市建设是一个覆盖面广、涉及部门众多、内涵丰富的系统工程,它既有宏观的整体性、综合性的模式;中观的实施过程、实施推动模式;也有微观、单项模式。比如,有学者提出的政府领导模式、市场领导模式的学习型城市建设,就是宏观模式;而技能成长模式、 个人发展模式、学习中心模式等属于微观模式。囿于篇幅,本文遵循 “提取特征、认识过程、合理分类、窥视整体、形成结构”的研究路径,仅侧重宏观和中观层面的模式构建和分析。
(一)学习型城市建设框架的“亭屋”模式
任何一种教育模式,都包含理念、框架和核心要素。北京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模式,包含着领导者和推动者的认识和理念。
1、认识和理念。哈钦斯认为:“学习型社会建基于尊重人性;学习型社会是以全体成员充分发展自己能力为其目标的社会。”[3]英国经济和社会研究委员会则强调:学习型社会中的个人,能够从事批判性对话和运动,以提升整个社区的生活质量,维护社会的统合和经济的成功。世界经合组织(OECD)认为,学习型城市,通过制定计划和战略,鼓励开发所有市民的个人潜能、发展所有组织间的合作协调,来创造财富、促进个体发展及形成社会凝聚力。上述这些定义都是从某些方面来定义学习型社会的概念。在实践中,北京各界逐渐达成共识:学习型城市是以信息社会和知识经济为背景;以终身学习为核心理念,以完善的终身教育和终身学习服务体系、普遍的学习型组织为基础,以保障和满足全体成员的学习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城市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和归宿的城市发展形态。学习型城市建设已超越教育系统的改革而成为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
2、 政策与实施框架。北京市将学习型城市建设纳入城市发展战略和规划,系统设计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2007年北京市委、市政府颁布《关于大力推进首都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决定》,明确了北京建设学习型城市的目标和工作任务:加快建立首都终身教育体系和终身学习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各类学习型组织的创建活动;加强领导,完善建设学习型城市的保障机制。由此,确立了北京建设学习型城市的实施框架。
3、“亭屋”模式的含义和构成要素。2013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国教育部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在北京联合举办了首届国际学习型城市大会。会议通过了两个重要文件《建设学习型城市北京宣言》和《学习型城市的关键特征》,为世界各国、各地区建设学习型城市提供了全面的行动框架和要点,并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logo——古希腊帕特农神庙形象地表达出来。
图1 UNESCO学习型城市关键特征
北京建设学习型城市的目标是:以现代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组织为基础,以广大市民的良好素质为支撑,通过学习带动各项工作创造一流业绩,建设充满创新精神和发展活力的可持发展的世界城市。据此,北京建设学习型城市的模式有四个要素:终身教育与终身学习服务体系建设、学习型组织建设、学习型城市建设的保障、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成效,我们用中国特有的亭子结构来表现,即“亭屋”模式。亭屋模式体现了北京建设学习型城市的基本思路和整体框架。
图2 学习型城市建设的亭屋模式
终身教育和终身学习服务体系建设是“亭屋”的两大支柱之一,也是北京建设学习型城市的核心内容。终身教育体系包括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正规、非正规与非正式教育,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等各方面。重点在于工作场所、社区、家庭教育以及老年、流动人口、残障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及老年人等群体。终身学习服务体系重点在于提供学习资源和平台,提供面向全体市民的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学习型组织建设包含了学习型城区、社区等区域性学习型组织和学习型型机关、企业、学校等各类单位性学习型组织建设。
学习型城市建设的保障制度和体系是“亭屋”的地基,是北京学习型城市建设得以顺利实施的基础保证。包括政策保障、领导及组织保障、经费保障、人员保障、宣传保障及研究保障等。
亭屋顶是建设学习型城市的成效。从服务对象看,成效包括个人、各类组织以及城市本身从学习型城市建设中获得的收益:个人教育水平、就业能力的提高;组织内部学习体系的完善以及变革、创新能力;城市政治、经济、文化的包容和可持续发展水平。
亭屋模式的每个要素都由若干实施要点组成。因此,与“学习型城市关键特征”对世界各国建设学习型城市具有指导、监测作用一样,亭屋模式既为北京建设学习型城市提供了实施路线图,据此开发的学习型城市指标体系也为测量学习型城市实施进程和发展状态、水平提供了工具。
(二)学习型城市建设实施的“PMIAI五环节”模式
在培训领域,有一种系统培训方法和模式,简要地说是指企业中培养人的活动逐渐形成一个相对独立、规范的体系和比较稳定的工作的程序和步骤。系统培训模式是世界上企业培训领域最重要、最普遍应用的模式之一。自60年代逐步形成,源于美国陆军的教学体系设计。它主要分为五个步骤:分析培训需求;设计培训课程;制定培训课程;实施培训;评价培训。很多专家学者都对这一模式进行了系统研究和改进,因此,它有许多变式,如博伊代尔(Boydell)的对它进行简化得到的模式,以及肯尼(Kenney)和瑞德(Reid)的计划性培训模式。[4]
系统培训模式对工作步骤和环节的总结,不仅适用于培训领域,还适用于一切项目、工程乃至事业的推进与实施。借鉴系统培训模式,从建设学习型城市的实践经验看,从制定规划、建立多级的领导管理体制、推动实施、开展评估推动实践,最后根据评估回馈进行改进,北京形成了建设学习型城市实施过程的五个环节、步骤,即规划(programme)——管理(manage)——实施(implement)——评估(assess)——改进(improvement),并不断循环上升,即PMIAI五环节模式。
北京建设学习型城市的战略规划、领导和管理系统的环节,在前面的实践描述中已经介绍;在组织实施方面,全市是在建设学习型城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部署下,各部门和城区政府推动落实,教育部门和各级教育机构承担主要的实施任务。在PMIAI五环节模式中,北京最具特点的是评估监测与回馈改进两个环节。
评估监测环节:从2001年正式开展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以来,北京一直以评估为手段,发动、推进、激励各城区、社区的学习型区域以及企业、学校、机关等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先后制定、并不断修订学习型城区、社区以及学习型企业、学校、机关等系列建设标准,并开展评估活动。有效普及了终身学习理念,营造了终身学习的社会氛围,促进了学习型城市建设。为科学、准确了解十几年来北京建设学习型城市的效果和水平,北京教科院完成了“北京学习型城市指标体系”的研究和编制,制定了学习型城市监测指标。并运用指针、收集资料,对北京市创建学习型城市、城区创建学习型城区状况进行了分析。这项工作目前在中国乃至世界都走在前面,得到UNESCO的肯定,并在第二届国际学习型城市大会上做了大会发言。
回馈改进环节:在学习型城区、社区及学习型组织评估活动中,由专家组成的评估组会对评估对象的创建工作进行分析,将创建工作的经验、特色以及存在的问题回馈回去,以利于评估对象的工作改进。今后,我们还将利用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对城市、各城区学习型城市建设情况进行回馈,总结经验,指出问题,改进工作。
北京在学习型城市建设实施的五个环节上,不但有着具体而丰富的实践内容,而且五个要素和环节之间,形成了联系紧密的有机整体。
图3 学习型城市建设实施的“PMIAI五环节”模式
(三)政府引领下的“多元治理”模式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进程以及向现代社会转型的加快,社会结构日趋多元化,社会问题日趋复杂化,中国社会正在从“国家—个人”关系的一元维度向“国家—共同体—个人”的多元维度,从国家对个人的单一控制模式向国家、社会力量、个体等多方力量的多元互动模式转变。[5]因此,自中国共产党十八大报告提出致力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来,社会多元主体的新型治理体系正在逐步形成和发展,社会治理模式在不断发生变化。
“治理”(governance)是与政府的“统治”(government)相对而言的。治理概念试图指出很多社会问题已经不再是只能靠政府自身的管制就能解决,社会的管理不仅需要政府的力量,还应该包含更多的社会公共机构和公共服务组织。“治理”和“统治”最根本的区别是:治理的权威不一定是政府,而且权力的运行是一个上下互动的过程,“可以通过合作、协商、伙伴关系,确立认同和共同的目标等方式来实施对公共事务的管理。”[6]即形成多元社会治理的格局。多元社会治理需要各主体在明晰国家、社会、个人的关系,界定政府与市场的界限基础上,共同构成一个角色有别、职能明晰、运转高效的有机统一体。
学习型城市是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学习型城市建设是一个漫长的、复杂的过程,没有哪个部门和力量可以单独推进,必须由政府、市场、社会各类组织以及公民个人协力合作完成。
北京在十几年的实践中,逐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动员、公民参与的建设机制。如各政府部门结合自身工作职能,积极参与支持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大力开展面向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在职职工和高技能人才的职业技能培训;文化局每年举办一次国际图书节,开展优秀图书推荐和阅读活动;市社团管理办公室在各类社团组织中积极开展学习社团组织建设工作。形成社会广泛支持、各部门协同参与,推动学习型城市建设的良好局面。特别是社会组织的不断发展壮大,社会力量的不断增强,正在成为学习型城市建设中日益重要的主体。北京正在形成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公民个人等多元主体的建设模式。即,政府(government)——社会组织(social organization)——企业(emterprise)——公民(civics)组成的G-SEC多元主体的治理模式。
在多元主体的治理模式下,政府部门不再是单一的推动和实施主体,社会组织等第三部门和市场机制等三个主体也更多地参与其中,扮演者不同角色、承担着不同的任务。多元主体的社会治理模式的形成,将大大增强北京学习型城市建设力度和效率,激发建设的潜力和活力,推动学习型城市建设走向更高阶段!
图4 G-SEC 多元主体的社会治理模式
模式从实践中总结提炼而成,目前对北京市学习型城市建设模式的认识和提炼也仅仅还很初步,随着学习型城市建设事业的不断的发展和深入,现有的模式还会演化,也会诞生新的建设模式。对这三种模式的总结,仅仅是学习型城市模式的开始,大量的宏观、中观、微观层面的丰富实践,都有待今后进行模式总结和深入思考。——转自《开放大学研究》2017年第二期